職位探索

第二十一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培訓課程學員三十名
  • 根據第13/2021號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之附件四,就讀「第二十一屆警官/消防官/關務官培訓課程」的學員薪酬如下:
    (1) 第一年:薪俸點250;
    (2) 第二年:薪俸點270;
    (3) 第三年:薪俸點290;
    (4) 第四年:薪俸點310。
  • 在實習期間,準警官/準消防官/準關務官收取相當於薪俸點340之報酬。
  • 屬治安警察局本身編制、屬消防局本身編制或屬海關關員編制的學員,倘其薪俸點高於該課程同年級學員或在實習期之準警官/準消防官/準關務官之薪俸點時,收取其原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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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