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三個職缺
工作簡介
    • 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地形測量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三個職缺
    • 薪俸點:28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 職位編號:J-202400000113
  • 職能分類:政府 / 公共機構
  • 工作地點:澳門半島
  • 合同形式:全職
  • 薪金範疇:面議

按照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並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及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規定,地圖繪製暨地籍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地形測量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三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地形測量範疇地形測量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

繪製地形圖,以便製作用於籌劃及指導工程或其他目的的平面圖、簡圖、圖表和地圖,通常會利用已知的大地測量點繪製地形圖;準確測定地面某地帶重要點的相對位置,其座標和高程是通過三角測量、三邊測量、多邊測量、幾何水準測量、三角水準測量、繪圖程序或其他方法取得的;根據在有關領域收集到的資料進行計算;從事有關地形和地籍的其他工作,尤其是精密地圖的繪製、航空攝影輔助測量、地圖繪製攝影或其他工作。

 

3.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地形測量員的薪俸點為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十九所載的28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4.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具備高中畢業學歷,且完成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或同等的培訓課程或具有最少一年之地形測量相關的工作經驗者,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5. 報考方式及期限

5.1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十二月二日)。

 

開考通告:https://bo.io.gov.mo/bo/ii/2024/47/avisosoficiais_cn.asp#dscc

報名期限: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02日

公司名稱: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職能:

保存大地網絡、執行屬地圖繪製及地形測量範疇內之所有工作,並組織及保存澳門特別行政區地籍。

 

職責:

建立對科學知識及對整治澳門特別行政區所必需之數字化製圖資料庫,並使之保持最新資料及將有關之歷史資料存檔;

運用模擬及數字(圖示及字母數字)之方式編製幾何地籍(檔案),並使之保持最新資料及將有關之歷史資料存檔;

收集可在地圖上表示之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所有資料;

從數字化製圖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幾何地籍資訊化方面,發展一地理資訊系統之核心資料庫,以輔助需要該核心資料庫之實體,以便全面開展其活動;

根據法律之規定,參與土地之佔用及使用之有關程序;

研究、執行、指導及監察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大地測量、地圖繪製及地形測量方面之所有工作;

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實體之要求,以大地測量方式對地面沉降、公共土木工程之穩固程度及其可能之變形等方面之研究提供輔助;

應澳門特別行政區部門或其他實體之要求,繪製與該等部門或實體活動有關之地圖及圖;

確保屬其本身編制及其他公共部門編制所需之技術員及助理技術員之培訓,尤其是透過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進行;

與本局特定活動有關之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部門及各機構,以及國家、地區性或國際性組織保持科技交流;

就其職權範圍內,透過對澳門特別行政區部門及其他實體所進行之工作進行研究及製作技術意見書而予以輔助。

公司其它職位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