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tural Affairs Bureau

文化局

行業:資訊科技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公司簡介

抱負:

立足澳門,心懷祖國,放眼世界,獻身文化建設,傳承、弘揚優秀文化

 

使命:

保護文化遺產,引領藝術審美,扶持民間社團,培育文化藝術人才,發展本土文化產業

以鮮明的澳門文化特色融入珠江三角洲的未來發展,擔當中西文化交流平台的重要角色

 

信念:

從人文關懷出發,以文化鑄造城市的靈魂

 

宗旨 :

(一)協助制定並執行文化政策,以及推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文化發展規劃;

(二)提供具質素的公共文化服務,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及文化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領域及保護文化遺產的相關法規有效貫徹、落實和執行;

(四)就文化財產及具文化價值的財產開展研究,提出建議和執行保護措施,並促進弘揚該等財產;

(五)鼓勵尊重多元文化;

(六)鼓勵市民,尤其兒童及青少年發揮創意思維,以及推行文化普及、藝術教育和創作;

(七)致力扶持、培養、教育和獎勵在文化藝術範疇有傑出表現的市民,並促進其互相交流;

(八)發展公共圖書館網絡、博物館網絡及檔案館,並制定適當政策,進行相關組織、管理,以推廣閱讀和扶持研究;

(九)推動文學、藝術、學術研究及生活美學的發展,並促進文化領域的研究、評論、出版、普及和教育;

(十)推動及協助舉辦文藝、城市節慶活動,增添市民生活的文化藝術色彩;

(十一)促進舉辦節慶活動和具文化及研究性質的會議、論壇、講座以及其他活動;

(十二)規劃、建議設置文化設施,並負責管理有關設施;

(十三)鼓勵市民參與文化藝術事務,促進民間文化藝術力量不斷發展;

(十四)扶助並推動發展本土文化創意產業;

(十五)收集、整理文化藝術的相關資料,開展調查研究,並藉出版書刊確保和扶持發表文學作品,尤其着重題材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作品;

(十六)依法發出攝製許可,並進行相關監察工作;

(十七)促進並發展區域性及國際性的文化交流和合作;

(十八)協助實施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屬文化藝術範疇的公約、條約、協議及議定書;

(十九)藉簽訂合作議定書或協議等方法,促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部門及其他公共、私人實體在文化遺產、文化及藝術的範疇的交流和合作;

(二十)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

我們的辦公室
  • 地址﹕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 電話﹕+853-28366866
  • 電郵﹕webmaster@icm.gov.mo
招聘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