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職階主治醫生 一缺
- 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衛生局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內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一個職缺。
- 薪俸點: 74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及醫生職程制度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 職位編號:J-202400000147
- 職能分類:政府 / 公共機構
- 工作地點:澳門半島
- 合同形式:全職
- 薪金範疇:面議
(開考編號︰04524/02-MA.MI)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批示,根據經第18/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經第1/2023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17/2012號行政法規《醫生職程職務範疇的從業方式》,以及補充適用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本局現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衛生局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內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一個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普通對外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
本開考的有效期於所述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2. 職務範疇的從業方式
醫院職務範疇的醫生——在專科醫療衛生範疇內工作,藉參與跨專業小組及與社區醫療衛生範疇緊密合作,提供醫療、研究及教學的服務,尤其包括:
2.1 向住院病人提供屬其專科範疇的醫療服務,並在有需要時要求其他專科範疇提供協助;
2.2 執行專科門診及急診的醫療工作,包括診斷、開立治療處方、決定病人住院或出院;
2.3 就每一個案按本身的診斷作出醫療上的決定;
2.4 為住院病人制訂專科治療計劃,並協調相關的執行工作;
2.5 與護理人員合作,為病人提供適切的醫院護理服務;
2.6 撰寫醫療病歷、紀錄及報告;
2.7 負責及跟進病人在不同專科之間的轉診工作;
2.8 在有需要時,負責及跟進病人在公立醫院網絡以外的轉診工作;
2.9 負責醫院各專科之間的溝通及合作,必要時提供綜合的專科醫療及護理計劃;
2.10 參與教學及學術研究計劃;
2.11 指導實習醫生的培訓;
2.12 對本職務範疇的規劃、組織及管理提供技術協助;
2.13 促進本職務範疇與其他職務範疇之間工作的配合。
3. 職務內容
主治醫生的職務尤其包括:
3.1 提供醫療服務;
3.2 參加醫療小組或急診小組;
3.3 協助培訓活動;
3.4 收集及整理醫療及流行病學資料;
3.5 協助進行改善醫療服務的研究工作;
3.6 與衛生當局及其他當局合作;
3.7 參與促進不同層面的醫療服務之間互相配合的工作;
3.8 履行其他交由其執行的職務;
3.9 提供專科醫療服務;
3.10 當被指定時,加入開考的典試委員會;
3.11 當被指定時,擔任教學職務;
3.12 參與及協助開展科研計劃;
3.13 協助普通科醫生的專業發展;
3.14 輔助顧問醫生及主任醫生;
3.15 參與所屬部門的管理;
3.16 在跨專業小組內負責相關職務範疇的工作,包括有關社區健康診斷及其後相應的衛生及醫療介入方面的事宜。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主治醫生的薪俸點為經第18/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0號法律《醫生職程制度》附件表一所載的74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及醫生職程制度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經第1/2023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開考通告: https://bo.io.gov.mo/bo/ii/2024/48/avisosoficiais_cn.asp#pj2
報考期限: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9日
公司名稱: 衛生局
衛生局是一個具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共機構,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監督。
使命
協調衛生領域內公共及私人機構之活動,並透過專科及社區醫療衛生服務、執行預防疾病及衛生推廣等工作,保障市民健康。
職能
主要職能是保障市民健康,預防疾病、提供醫療護理及康復服務、培訓衛生專業人員、輔助並監督私人醫療機構,以及提供法醫服務。
宗旨
秉持"預防優先,妥善醫療"的宗旨,不斷完善基礎衛生護理和提升專科醫療水平,持續鞏固公共衛生系統的預防控制建設,深化健康城市的推進,致力確保居民身體和生活健康,充分利用社區醫療資源,有效發揮政府、非牟利和私人醫療機構的力量,完善醫療服務。
醫療服務系統
包括:提供專科醫療衛生服務的仁伯爵綜合醫院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的衛生中心。
擁有超過150年歷史的仁伯爵綜合醫院具備現代化的醫療設備,以急診、住院及門診之形式提供專科診治及康復護理;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由分佈於不同社區的 9 間衛生中心及2個衛生站組成,為澳門居民提供免費的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則肩負著監測流行病、推動和促進健康教育、食物衛生、結核病防治、病媒控制、環境衛生、職業衛生和社區衛生監察等公共衛生範疇的職責。